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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多城限售,房价难涨了,炒房者慌了!
发布时间 : 2017-09-25 浏览次数 : 1366


来源:华尔街见闻

一夜之间,新一轮调控来袭!


从本周五(9月22日)晚间到本周六,重庆、南昌、南宁、长沙、石家庄、贵阳先后发布楼市限售新政,房子2-5年内不能卖了。


事实上,限售已经是中国楼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3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祭出“限售令”,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出台“限售”政策的城市,厦门规定居民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随后,包括成都、福州、青岛在内的近40个城市纷纷宣布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需持有一定年限方可上市交易,期限在2-10年之间。


如今6座重要城市加入限售阵营,对于抑制炒房,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起到重要作用,而目前的表现证明多管齐下的楼市政策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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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限售,炒房者慌了


下面,我们看一下这6个城市楼市新政的具体细节:


重庆:主城区新购房限售两年


9月22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称自次日起,重庆市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香港大公报援引重庆房地产领域相关人士指出,“重庆今次出台限售新政,意在阻止各类炒房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防范各类套利机制出现,堵住了部分违规资金进入楼市的同时,也防止了资金随意撤出楼市,搅动市场。”


此前,在一线城市及热点二线城市房价火爆上涨时,重庆却不温不火,平稳发展。直到去年下半年,重庆房价才开始出现明显攀升态势,今年二季度更以15.62%的环比涨幅位居全国第一。


曾作为全国同类城市房价相对洼地之一的重庆,近2个月房价中位数均已在万元以上,近半年涨幅均在20%以上。过去十年,重庆平均房价累计涨幅为266%。


南昌:新购房限售2年,包括此前不限购地区


9月22日,江西南昌有关部门也发布从9月23日起实施的新政,包括此前不限购的地区在内,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要求全市新交易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两年才可以转让。



除了限定新购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的最低转让期,南昌新政还提到,“三限房”不在本次调控范围内,但是“三限房”本身已经限制了五年不可转让的时限要求,此次新政全市范围适用,包括此前不限购的九龙湖、儒乐湖区域,也包括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


南昌市新房均价已突破1.2万元/平方米,二手房均价也接近1.1万元/平方米。去年同期,二手房均价不超过1万元/平方米。


国家统计局8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南昌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9%,涨幅全国第三,同比上涨8.7%。


就在本月初,南昌市发布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采取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等“三限”措施。同时,“三限房”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南宁:二套及以上住房满两年方可转让


和南昌、重庆对所有新购房限售不同,南宁自本周五起执行的限售针对二套及以上住房购买者。



南宁住管局相关通知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还要求,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贵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贵阳市有关部门在22日发布楼市调控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销售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区(县、市)要停止供应土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正常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


2、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即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限制转让。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西安:商品住房出售前调价须申报


本周五西安物价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9月25日下周一起,未办理预售许可、或已取得预售许可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如要调整价格,须先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通知称,商品房价格申报适用于城内六区,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列入申报范围。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标”销售价格,在西安市物价局官网公示。


通知还提到,商品住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继续执行“一价清”的规定,即水电气暖、通讯等共有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设施费用一次性计入价格。


长沙:含二手房在内新购房限售三年


在以上几个城市本周五晚传出新政消息后,长沙住建委于周六凌晨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全市自周六当天施行:


1.在本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


2.本市户籍无房的,限购一套。


3.本市户籍(家庭为单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动产权证后3年以上才能买第二套房。


4.外来户限购一套,需要出具24个月以上的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石家庄:新购住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9月23日,石家庄发布《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意见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此前,石家庄曾传出将推出长达八年限售举措的消息,但不久后相关报道页面“神秘失踪”。


本周五晚,《21世纪经济报道》称,石家庄将出台最猛楼市政策,首次提出在限购区域内家庭拥有2套住房的,五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家庭拥有3套住房的,八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


在相关报道页面消失前,《21世纪经济报道》称,此次石家庄新政打开了该市楼市调控“限售”大门,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


上述报道曾提到稍早搜狐焦点的报道,称石家庄新政将启动限售政策,除了继续加码限购,还首次提出在限购区域内,家庭拥有 2 套住房的,五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家庭拥有 3 套住房的,八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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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取得成效,房价难涨了


自从去年年底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之后,各地频频出台房价调控措施,多管齐下,目前看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15个热点城市房价环比全面止涨,其中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更是近三年来首现房价全面停涨。


新华社记者近期在北京走访发现,部分二手房价格相比最高点已有近20%的下调空间,不少刚需群体观望情绪依然浓厚。


在上海,新房市场也出现降温现象。如9月开盘的某个项目,只有不足六分之一的房源成交。同时,新房市场的低迷也间接影响了二手房存量市场。


人民日报旗下《侠客岛》9月20日发表的文章称,9月12日,长沙市政府推出两批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第一批20个项目共建设11682套,第二批建设正在计划中。首批房中,长沙市芙蓉区新桥小区三期推出1208套房屋,售价仅为4950元/平方米。有人考证,这一价格,不到周边地段二手房价格的一半,因此有说法称“长沙房价下降50%”


《证券时报》指出,在一连串调控组合拳及“打补丁”的政策作用下,热点城市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大为减少。其中,货币和信贷政策的持续收紧影响最大,而且这个因素短期内不会改变。从目前的大趋势来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不会改变,现有的限制性调控政策在长效机制建立之前不会放松,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和经济增长对房地产投资的依赖在逐步弱化,同时,热点城市土地供应有所增加,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也在增加供应。在“控”和“供”双向持续发力下,房价再想大幅上涨比较困难。


*部分内容来自每日经济新闻、新华社、侠客岛、证券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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